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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手册 研究生院 二〇〇二年九月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 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 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 格,达到下述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 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 的能力.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 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 格,达到下述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 入的专门知识。
十七、关于试行硕博连读的办法 十八、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招收和培养外国留学 研究生的规定 十九、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地区 研究生的规定.第二部分 二十、有关研究生考勤的规定 二十一、有关研究生课程学习以及其它教学环节 学习的规定 二十二、中国人民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三、有关研究生违反校纪的处理规定 二十四、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二十五、北京地区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二十六、有关研究生出国留学的规定 二十七、研究生出国留学、进修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二十八、关于在校生探亲访友的规定 二十九、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在校学生申请因私 出境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