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产业化进程中的利益主体与利益机制】吴向红.pdf

鸣谢 感谢如下个人提供的宝贵信息和意见:郭平欣(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前司长)张淞芝(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前工程师)安志怀(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处长)沈忠康(原国家印刷装备技术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杨靖华(国家经贸委科技司副司长)孙宝传(新华社技术局局长)傅宗英(新华社技术局高级工程师)樊景泉(机械部多维印刷包装机械研究所所长)贾继询(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刘水仙(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徐志斌(新闻出版署总工程师)王选(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院长)陈望(北京大学计算机研究所)王会民(方正技术研究院技术管理办公室主任)傅晓宇(王码(集团)计
导论:中国技术产业化政策的现实需要 一切政策都要触及到机制问题。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一类机制是利益机制,即不同社会利 益相互作用的机制。例如,交易机制是人们经济利益相互作用所遵循的一种机制,投票机制是 政治生活中的一种利益机制,而舆论机制是道德生活中的一种利益机制。和相应的体制或制度 不同,机制不是指成文的法律、规章,也不是指机构设置或财产安排,它是不同因素相互作用 时所遵循的动力性规律,是输入因素和输出因素之间的变换关系。体制与制度是人为的、可以 选择的,而机制是规律性的、客观的。因此,只能是法律、规章与政策设法顺应机制,不可能 逆道而行.利益机制的可能存在形式丰富多样。
在内。这需要采取系统论的眼光.从系统的观点看,在发达国家,企业之所以能够成为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的主体,并不完全 是由丁企业自身内在的驱动,更重要的,还是由丁相关的各种主体一政府、国会、法院、警 察局、律师事务所、大学乃至广大消费者,它们之间相互利益关系共同构成的一个利益机制的 驱动。只是在发达国家,这个利益机制已经成熟,以日常规则的方式运行,以致于人们容易 漠视其存在罢了.事实上,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企业都不可能以技术 开发和产业化为自己的根本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