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非均衡条件下的企业体制变迁-理论反思及其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一种解析】黄桂田.pdf

【制度非均衡条件下的企业体制变迁-理论反思及其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一种解析】黄桂田.pdf

目 导论 一、本研究的出发点 二、基本思路与结构安排 第一章现代企业理论批判性回顾 一、引言 二、委托—代理关系与“代理问题”三、“两权分离”企业的“代理问题”四、解决“代理问题”的几种理论假说 五、基本评析 第二章分权式企业制度演进的一个动态理论模型 一、初始产权界定与产权保护的依存关系 二、市场范围的扩张与交易制度演进 三、分权式企业制度演进的一个动态理论模型 四、小结 第三章企业制度变迁:历史发展逻辑的解释 一、引言 二、原始形态的委托经营与“代理问题”三、特许制条件下的委托经营与“代理问题”四、十九世纪的公司制度与法律、会计和审计制度的演进 五、小结导论 一、本研究的出发点 处于转轨期的前中央计划经济各国,针对先前的集权型企业体制端,变革一经启动,便自觉地选择了分权化改革道路。受英美“股东主权”模式的影响,以及私有化理论、现代产 权理论、现代企业理论的舆论导向,东欧和俄罗斯各国,企业改革以重新界定国有企业所有 权为逻辑起点,将“公共财产既属于所有人又不属于任何一个”的所谓“模糊产权”分配(包括 出卖)给“真正有血有肉的私人”手中,寄希望于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明晰产权主体”并引人 英美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实现企业产权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彻底”转轨。然而,实践的结果 却与私有化的初衷大相径庭。从基本框架考察私有化和企业改制以后.不能说借贷人是完全的“风险承担者”.但至少可以说借贷双方是风险的分担者.然而,企业内部的“两权分离”则完全不同所有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之间所形成的是一 种委托一代理关系。企业所有权主体的收入是在总收入中扣除各要素价格后的余额:(即 所谓的“企业剩余),因而是不确定的所有者收入的多寡直接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尽管 经营权主体的收入水平与企业经营也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情况 下,经营者的收入在事先的契约中已初步进行了界定(经理人员的薪金标准)。基于这一事 的风险分配状况则完全相反。土地所有权主体是固定收入者而企业所有权主体的收入水平 则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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