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处罚的设定权】白正吉.pdf

法学院 宪法 专 业:政法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皮纯协数授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994年9月至/99)年)月 引的处設定权 论文主题词
一、前言:研究本课题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于199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 法中设专章共6条对我国行政处罚设定权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配属作 了具体规定。在此背景下,以“我国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为研究课题的理 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何在呢?我认为,在行政处罚法施行的初期阶段,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准确 把握行政处罚设定权的内涵与外延,对于切实贯彻行政处罚法、纠正滥施 行政处罚权现象,有着极其紧迫的必要性。无论对于推进关于行政处罚设 定权问题的理论研究,还是为行政执法实践提供参考意见,都有着重大意 义。
适当分配。行政处罚法虽然已经施行了一段时间,但上述问题目前仍一定 程度地存在,尚未得到根本性的有效解决。这就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行政处 罚法关于设定权规定的涵义,纠正观念上的错误认识。(二)行政处罚法制定后学术界关于设定权的规定还存在不同理解 行政处罚法关于设权的规定,从总体说体现了法治原则和精神,原则 上将设定权与实施权作了分离,并将设定权在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了限 定。但是,行政处罚法关于设定权的规定也遗留下两三个问题:一是我国 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外,还有一些 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某些经济 特区经授权制定的单行法规等,那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