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上请求】刘学生.pdf

【论物上请求】刘学生.pdf

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法学院 民商法学 专 业:物权、债(合同)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尔生 人姓名职称 王利明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94年9月至97年7月 论文主题词:物土请求权排除妨害 恢复圆满状态(二)物上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三)物上请求权与合同上请求权 三、物上请求权与占有保护权请求权的关系 兼析占有保护的意义(一)占有制度及占有保护请求权概论(二)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三)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存在意义 第五章我国民法上的物上请求权评析 一、民法通则民事责任规范体系评价 二、物权法的制订与物上请求权制度的构建归属功能文以物权的圆满状态为前提。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生对物权 各种形式的侵害,致使物权本来内容与其现实状态不一致,基于物权排他的 满状态的权利,此即物上请求权(DinglicheAnspruche),又称物权的请求权.对物权支配状态的妨害形式有多种,基本上可归结为对物权支配状态的完 全剥夺与现状妨碍,故物上请求权一般包括物之返还请求权与物权保全请 求权两类,后者则又包括妨害除去请求权与妨害防止请求权.物上请求权的历史渊源可溯至罗马法。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