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类型的比较研究】汪红驹.pdf

所在单位 财政金融系(本校填系、所):财政 专 业:学 税 收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 杜凌峰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 限:94年9月至976月 论文主题词:消费型收入型生产型增值税
前 言 我国1994年税改后,增值税制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概括起来主要为以 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如何实现增值税类型的转变?如何扩大增值税的征 收范围?如何加强增值税的征管?这三大问题内部又有很多小问题,各自 都占有相当的篇幅,而且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要想在一篇硕士论文中深入细 微地探讨所有这些向题是不可能的,即使勉强为之,也有浮光掠影,走马观花 之嫌,头绪也难以理清楚.单就增值税类型方面的问题来说,在参阅文献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对下列 这些问题需要作一番深入系统的分析:三种类型增值税的税基的准确涵义 是什么?其大小顺序如何?
8、利润 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从价格收人中扣除不同的项目,可以产生各种不同的 增值额:一、从企业的销售收人中扣除所有为生产经营应税产品和劳务而购进的当期 外购商品和劳务,这项增值额没有多少会计意义,它也不能从企业的损益表中获 得,因为会计上要求从成本中摊销的购人部分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 项目(涉及上述3、4、5、6项)都被提前扣除了,因而它不是会计概念,其获 得必须依靠实物(包括商品和劳务)销售和购人凭证及帐簿记录,采用减法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