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对外国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政策与法律制度]谭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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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试论对外国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政策与法律制度
类别
政治法律
页数
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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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MB

【试论对外国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政策与法律制度】谭志武.pdf所在单位 法学院(本校填系、所):国际经济法 专 业:国际投资与融资法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 林毓辉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跨国公司直接授资政策与法律制度 论文主题词前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人,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自1992年开始,许多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纷纷到我国投资设厂。据调查,世界排名列前500家的最大跨国公 司中,迄今已有200多家来华投资。有的跨国公司专门设立了中国部,如德国西 门子公司.有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了投资控股公司,如德国汉高公司,1996年日 本八佰伴集团甚至将集团总部迁人我国上海。虽然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数量还并 不算多,但它们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未雨 稠缪,研究跨国公司的理论,分析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动机、自的,剖析其在 外国的直接投资活动,分析各国管理外国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经验教训,从而进 一步完善我资源和分担责任。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必须具备以下要素:跨 国公司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多个实体组成.跨国公司通过一个或 多个决策中心一致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在一个决策体系下运行.跨国公司 各个实体通过所有权或其他方式结合在一起,其中一个或多个实体处于中心地位 或支配地位.《守则》的这一定义已为大多数国家认可.二、跨国公司的性质 关于跨国公司的性质,应从其社会本质人手。从生产关系来看,西方发达资 本主义国家跨国公司是资本在国际规模上的集中和积累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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