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中两国直接投资法的比较】李振寿.pdf

所在单位 法学院(本“校填系、所):国际经济法 专 业:国际投资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 林毓辉 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94年9月至97年7月
前言 对于外国人的直接投资,各国普遍认为可以加速经济发展和提高 国际竞争力,其正面影响大大超过其负面影响,因而提供各种投资诱 因,如改善投资环境,提供税收、金融、场地等方面的方便和优惠.随着这种国际化趋势,韩中两国为吸引外国人直接投资,也都采取了 一系列政策、法律措施,为外国投资提供各项优越条件,创造了日 完善的投资环境.韩国从80年代后期开始,为调动外国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一直奉行 外国人投资的自由化原则,使投资涉及领域逐步扩大,审批程序不断 简单化。
第一章韩中两国的引进外资政策 韩国 为了弥补经济发展自身资金的不足,更好地发挥引进外资的经济 效益,1960年7月韩国制定了《外资引进促进法》,但这一法律仅限 于对外资引进的促进,因而未对外资的投入量和利润额的所得加以任 何限制。这对外国人过分有利,最后导致1963年商业借款的大幅度扩 大威胁到了外汇储备。据此1966年通过了有关外资引进的法律,并制 定了《外资引进法》.这一法规是关于各种长期贷款和外国直接投资等方面的基本法.它规定了引进外资的对象是外国直接投资,现金贷款和技术引进等,并规定了对外国人的投资企业不得强制征用,外国资本在韩国的直接 投资所获得的红利,技术专利费、利润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