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研究】徐锦平.pdf

专 济法 研究方禽融法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孟洲 副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949年94至6年 论文主题融法主体制度
2.经济学原理(二)改革与创新的事实依据 1.中国国情的现状 2.中国市场经济的特性 3.中国金融市场的完善 四、中国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创新的途径(一)中国专业银行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轨(二)建立和适当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三)积极稳妥地建立合作银行(四)对民间金融组织的认识 结束语.
等问题作了研讨.对合作银行建议纳人商业银行轨道,并从实际出发实行股份制 形式、合伙形式.对民间金融组织,笔者认为不能一律禁止,应由国家通过制定法 律规范和金融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规制和管理,登记、注册时严格审查,对其发展适 度限制。在组织形式上可采取独资银行或合伙银行。此外,本文还对商业银行概念 的法律界定与其法律地位的认定,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商业银行法的 法律部门归属,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的历史沿革及存在的问题作了初步研究.本文从一个全新的角度,以基本的企业、公司法为基础,立足于中国的改革开 放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实情,第一次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展开研究,其中 不乏介绍了西方商业银行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