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的法律保护与国际接轨】李成斌.pdf

郭寿康教授(本校填系、所):法学院 业:国际经济法 研究方向:国际知识产权法 学习期限:93年9月至96年7月 所在单位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论文主题词:专
言 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专利保护制度,随着人类文明 与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已越来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的权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法律武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直重视对知识的保护。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已确立为中国的基本国策,经过十余年的积极 探索和艰苦努力,中国专利事业从无到有,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 成就。!985年4月1日,专利法开始实施,开创了中国利用专利制度 保护发明创造的新纪元。1992年9月4日,在全面分析了国内外形势 和权衡了利弊的基础上,中国对专利法进行了重大的修改。
于与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协议),从而使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达成了初步的一致.在专利领域确定的垄断权,似乎产生了一个论,因为一般说来,垄 断比竞争缺乏效率。但是,专利信息是一种非同寻常的商品。专利信息的 生产者即发明者在市场中若没有政府的控制,是很难回收其投入的。通过 给予发明者以垄断权,他就有一种强有力的刺激去发现新的思想,作出新 的创造。但是,垄断者对产品索取高价却会阻正产品的推广使用。简言之、问题的困惑在于,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产生足够的信息,但是有了合法 因此,美国现在已开始出现强调垄断带来的消极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