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若干法律问题的探究】韦抗生.pdf

业:经济法 研究方向:金融法(在职人员填后者):文文华教授 学习期限:1992年9月至1996年6月 论文主题词:投资基金.
关于投资基金若干法律问题的探究 投资基金在国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近二、三十年以来,飞速 发展,资产规模急剧扩张,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已成为金融领城中与银 行、保险业三足鼎立的行业。我国投资基金虽起步较晚,但已呈奋起直 追之势,其发展潜力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令人不敢低估。然而,由 于历史的原因,国内外理论界对投资基金的研究明显滞后于其发展势头,尤其是从法律角度上对其进行较系统探讨的专著和文章都极为鲜见。故 此,相当部分世人对投资基金的理论认识在相当程度上还仍处于一种“ 似是而非”的模糊状态之中,误区和歧义屡有出现。
难以找到从法律角度上介绍和研究投资基金的书籍和文章。我国这二、三年所能见到的有关投资基金的专着和文章,基本上都是些普及知识性 读物,远没达到国内有人认为的“投资基金学已成为一门新兴的经济学 分支学科”(注:见《共同基金的管理与运作)一书之(序)的程度.所以,尽管投资基金已问世一个半世纪了,我们许多人,包括不少专业 人士,仍对其法律地位,性质、特征等形态不甚了解,或在许多方面存 在着不少误解和争议。因此,考虑到投资基金的发展前景和其社会影响 力,作者认为,着重从法律角度上对投资基金的一些重要形态进行深入 的分析研究,在现阶段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操作意义和立法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