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朝蒙古地区的人口迁入及农业开发】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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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所 中国古代史 清代边疆、民族史 成崇德副教授 1196年?荒山僻野,耕稼其中。”康熙中期以后,随着全国政局的稳定,汉族人口北移日渐增多,康熙五十一年(!712)“山东民人往来口外垦地者”,已“多至十万余”。乾隆十二年,仅八沟、塔子沟等处蒙古牧场,由于“贫户络绎奔赴,垦地居住”,达“二三十万之多”。(乾隆中期以后,随着对准战争的结束,全 国政局彻底稳定下来,和平环境所造成的人口快速增长使得向蒙古地 区的移民活动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人口迁移“动辑以千万计”,如 绥远城八旗牧场在正式升科招垦以前,由内地农民私自租垦的土地就 已至2,080顷之多。原来由不兴的大青山以北地区,于乾 隆二十六年已发现民人三百余户。一、人口迁入与清政府的封禁政策 对于清前期蒙古地区是否有一个封禁政策存在,一般的回答是肯 定的。清初,顺治帝下令,内地农民“不得往口外开垦牧地”,开边禁之端,以后各朝又相继颁布一些禁令。随着《蒙古律例》、《大清会典事例》、《理藩院则例》等法律文书的编修,对北部边疆的 封蔡开始形成制度,涉及范围极广,包括农业、牧业、商业贸易、文 化、风俗、宗教信仰等。曾有学者将清前期历朝(顺治朝以后)的封 3、不准内地民人携卷进入蒙古地区,不得在蒙地盖屋造房,不 得定居,娶蒙古妇女为妻,取蒙古名字,入蒙古籍.6、不准蒙古旗互相买卖及馈送属下人丁、严禁互留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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