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通商大臣与早期洋务】贺彩龙.pdf

业:中国互现代史 泽务立动史 杨益花副教授 学习期限:1993年9月至96年4月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论文主题词:专
三口通商大臣与早期洋务 三口通商大臣是清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设置的主持北方天 津、登州(后改烟台)、牛庄(后改营口)通商和外交事务,并进而 广泛参加多方面洋务活动的专差大员。由于它仅存在于1861年至 870年的短暂十年间,与该职务相始终的崇厚又因后来签订《里瓦几 亚条约》而声名狼籍,所以它很少为近代史的研究者所涉及。在一些 关于近代职官制度的著作和论文中,基本上是在论及直隶总督兼任的 作为继五口通商大臣之后清廷在地方设置的又一洋务机构,三口通商大臣由于与总理衡门同时设立,又地处京,因而在早期洋务活 动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片战争以首,中国“无所谓外交,理落商已。”《6>接待各国的 是礼部和理院。鸦片战争的炮火变开了紧团的国门,月传统方式对 致门面入的“宽人”已不可能。而味于外情的消廷统治者,既不了 国际交往的正曾形式,也不愿放弃“天朝上国”的“尊严”去承认 中外各国平等。这种情况下设暨作为钦差大臣的五口通商大臣,从 名义上看是代衰皇旁负贵中外交涉,但实际上只是两广总醫的兼职,鸦片战争前仅开广州一口时地方官办理外交的方式并无实质佳交化.不过,负资口岸多至五口,所在地区后来也有变迁。同治元年五月的 一则上谕对此直言不讳地追述说:“南洋通商大臣,本系道光年间经 曾莫等议定设立,以为交涉事件,在外商办之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