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自治制度研究】管建军.pdf

所在单位 劳动人事学院(本校填系、所):专 业:行政学 研究方向:人事与行政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张德信教授 学习期限:1992年9月至95年7月 论文主题词:地方自治(3-5个)
四、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一)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二)中央对地方公共团体的控制(三)主管地方自治事务的机构一一自治省 五、吕本地方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 结束语 注释与参考书目 后记
一、日本地方自治例度的发展日本地方自治制度的内涵 日本是实行地方自治制度的单-制国家。根据日本宪法第十 二条规定:“关于地方公共团体的组织及其管理事项,根据地方 自治的宗旨由法律规定。”在此,所谓地方自治的宗旨,意味着 建立地方公共团体的团体自治和居民自治两层意义上的地方自 治。注1自治的台义,据日本学者松村歧夫的解释“可以定义 为自己操纵 和‘自己控制”[注2]因此,所谓团体自治就 是“以国家领士内的一定的地区为基础的团体,或多或少有独立,于国家的人格,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管理公共事务。”也叫做法 律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