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与犯罪】梁剑贵.pdf

流学院 所在单位 流动人口与把罪(本校填系、所):专 刑法 业:研究方向:犯罪学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 阴家乏教援(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32年9月至91年)月 论文主题词:(3-5个)
引言 人口流动现象自古有之。在原始社会晚期我国已产生了初具规模的人口流动.自从进入 奴隶社会,人口流动呈现较大规模.进入封建社会后,随着延绵不断的战争和自然灾害,人口的流动越来越频繁,三国二普南北朝时期民族大杂居大融合即是人口流动之结果。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人口流动呈潮涨潮落之态势,但是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 量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并且其规模越来越大。对于今天暴涨的人流,谁都或多或少地感受过 车站、码头、机场、商店、大街、公共电、汽车、地铁、火车上等一切公共场所,那人碰人、人挤人 而形成的巨大的人流。
出量依次排列为:四川省最多,达367万人,广东次之,253万人.山东为206万人,湖 北为189万人,江苏为182万人,河北有153万人。据1994年11月普查,北京市的流动 人口已达329万,也就是说,在北京八个城区每四人中就有一个多外地人,郊区9个人中 就有一个多外地人。这些流动人口中70 左右是务工经商人员。据有关部门估算,目前我国 流动人口数量保持在7000一8000万人之间。1993年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3900 万人,而有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则未经登记.三、流动人口之特点 从近几年流动人口的状况中,我们可以看出,流动人口具有以下特点: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