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若干问题的研究】唐黔森.pdf

贵以有富级人民法院 刑活学 陈活改教 年月至 形法抱动研宽 业: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论文主题词:(3-5个)专
八 -1-录 二、对抢劫非法财物的行为以抢劫罪论处不违背非法财物不 三、对抢劫非法财物行为的定性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 四、抢劫罪与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手段行为的区别 一、抢劫罪的“暴力”包含着“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30 目(一)、抢劫罪手段行为与抢夺罪手段的区别(二)、抢劫罪手段行为与敲诈勒索罪手段的区别 第三节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行为之定性 二、因抢劫故意杀人的罪数形态问题(一)、以故意杀人为手段的抢劫行为的定罪问题(二)、抢劫杀人与牵连犯犯罪形态的法理探讨(三)、抢劫杀人与结合
一1一 抢劫罪若干问题的研究 言 抢劫亦称强盗,是一种原始的犯罪形式,作为阶级社会的产 物,抢劫罪同一切被统治阶级规定为侵犯统治关系的犯罪一样,和现行的统治产生于相同的条件。抢劫罪不仅侵害公私财产的所 有权,而且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对统治关系的危害甚烈.作为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冲突形式,一直是社会规范力求控制的 对象。从氏族社会的血族复仇和亲属代偿制度,到早期古代法和 中世纪习惯法的各种严酷惩罚措施,历来被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 所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