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蔡春红.pdf

所在单位 法学院(本校填系、所):民法 专 业:知识产权制度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刘春田教授 学习期限:1992年9月至95年7月(3-5个)
商业秘密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引言 在19世纪,往往以黄金储备量和自然资源占有量来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富强.而在21 世纪,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将更多地由其所掌握的技术来决定,即,科技成为经济发展的 关键因素。而此时对技术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保护技术的手段不仅仅靠专利,大量地是运用商业秘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秘 密对其权利人而言是性命攸关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的竞争有时就是商业秘密 的竞争,拥有了商业秘密就拥有了现实的或潜在的市场和竞争优势。一项商业秘密有时 能为权利人带来无尽的市场。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 对商业秘密概念的界定,是法学界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无论是国内法学界,还是国际 社会,对此问题的认识和理解都很不一致.虽然给其下定义的尝试屡见不鲜,但至今尚 未有一个能为大家普遍接受。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RestatementofTort)第757条说 明栏第2项明白指出:“欲为营业秘密定出确切的定义,几乎是不可能之事”* 参见(台)有的商业秘密定义,对确定其概念及范围仍很必要.1一1已有的商业秘密定义 《侵权行为法重述》认为商业秘密是“任何秘方、型类、可为企业使用的资讯汇整或技 术,同时亦可为持有者较其他未知或未使用的竞争者更具获利机会者且为企业在经 营期间内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