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我国债权保护的几个问题】蒋志培.pdf

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专 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年 月至 年 月
关于我国债权保护的几个问题 地。那么,民法是怎样规定债和债权的含义呢?债权在民法中的地位如何 呢?债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无论是为建立正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好,还 是依法审判案件也好,都必须搞清弄懂这些问题。(一)债在民法中的地位 物权和债权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的两大财产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 重要民事权利。物权只调整财产占有关系,解决在财产占有中对财产的利 用、收益和处分问题,规定社会静态财产的法律关系。物权本身就是民 法调整静态财产关系的法律表现。
关于我国债权保护的几个问题 4.建立债权制度完善了我国进行国际经济交流的法律手段,有利于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与国际经济的大市场相融 合。国际经济交流是建立在市场经济机制基础上的。随着我国准备加入 关贸总协定,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相应的民商法律制度都存在与国际市 场及国际经,贸关系普遍规则对接问题。国际经济贸易交流,需要建立一 种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是由合同关系来媒介,用 债权法律制度来加以调整。如果我国法律中忽略债权,不保护债权,就很 难正常地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或吃亏上当,或打不开局面,导致在国 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