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案件的侦查】於钦建.pdf

业:诉讼法 专 研究方向:侦查学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 周惠博教於(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92年9月至95华7月 论文主题词:玩忽职守.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No 绪论 一.同玩忽职守犯罪作斗争的意义 在我们国家,各行各业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是受 国家和人民的委托,从事领导、管理国家和人民的某项事业,他们所享有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他们行使职权的结果,直 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国家和人民要求每一个国 家工作人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职务,正确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由于对工作疏忽大意,敷衍塞责,或者滥用职权,严重不负 责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No 二.历史回顾和现状 1.立法 1952年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 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中指出:“由于负责人严重的 官僚主义或者经管人员失职所造成的业务上的浪费和损失,而,且并无不可克服的困难,其负主要责任的有关人员,除应严格 检讨外,须酌予行政处分,其情节严重因而招致国家巨大损失 者,可作专案议处,酌予刑事处分。”这是我国最早的处理严 重的官僚主义引起的玩忽职守犯罪的政策性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