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侵权诉讼研究】张建华.pdf

所在单位 法律系(本校填系、所):诉讼法 专 业:民事诉讼法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我经教授 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月至9年月 学习期限:论文主题词
(三)关于“新闻审判”(四)对更正的审查 结束语主要参考书目
道失实等损害有关人员、单位的名誉时,一般都采取党内处理群 众意见的方式解决。例如1954年《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 决议》指出:“对于报纸上的批评认为不正确的或有部分失实的,应当实事求是地加以解释,但是对其中正确的部分,即令是只有 百分之五,也必须虚心接受。”①这种处理制度中使用的是“批 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报社的地位类似于党的机关,接受批评 是一种党报的责任和职业义务,不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这种单一的党内处理制度存在看聲病。由于没有法律保 障,分民的名誉权受到新闻侵害时,无法通过法律程序寻求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