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贪污案件的侦查途径】向东.pdf

专 业:诉么法 刪事侦查学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 周惠博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1191年9月至1924年7月 论文主题词
论贪污案件的侦查途径 与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是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基本核心内容。古往今来,任何 一个政权,为了维护、延续其统治,都注重为政清廉,惩治贪官污吏.任何一个政权的衰败 与灭亡,同官更的贪污腐敷有直接的联系。因此,无论哪个阶级,执政者对这个政权生死存 亡的重大问题,无不给予极大重视,但由于阶级的局限性,新中国以前的任何统治者都不可 能根除腐败。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干部 受人民信任,为人民管理国家事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党的领导下,勤勤息息,翰躬尽葬 地为大众谋幸福,出现了许多象焦格禄、价振亮、朱伯儒式的深受群众爱戴的好干部,但也 有一些人
5、犯罪向群体蔓延,共同作案多,且人员素质向高层次发展。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 带头搞权钱交易,上行下效,贪污公开化,有的串通一气,内外勾结,共同作案,发现线家 后,查小案,带大案,查一般干部带出领导干部,查个别人的问题带出一部分人的问题,一 挖就是一大窝。过去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的案件数量不多,近几年却呈上升趋势,且居高不 下,此外,还有一些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总经济师,高级工程师身份的人也陷 入犯罪的泥潭.惩治贪污犯罪清除腐收现余,维护改革开放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是全党 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