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刘云龙.pdf

救接 3年 法律系 法 法 赵中孚 年 月至 民 商业: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论文主题词:专
930.录目(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分类(一)、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性质的各种观点(二)股份合作制企业性质评说(一)、股份合作制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组织形态(二)、股份合作制企业民事主体地位的确定 四、现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界定及其存在的问题(一)、政策法规的界定及其实证分(二)、现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界定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的法律机制、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因素与合作因素的吸收、股份制与合作制的有机结台一股份合作制企业的 六、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产权界定原则及股权设置(一)、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产权
一、股份合作制的形成及其 在法律上的分类 股份合作制做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的出现,有其客观经济根源及 股份合作制的形成是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产生和发展为前提条件的,股 份合作企业是股份合作制的物质载体,其产生和发展促成股份合作制的形成 及最终确定。因此,我们对股份合作制的研究,离不开对股份合作企业及其 现行的“股份台作企业是80年代以后在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产生 的企业形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运行及农业责任制的推行,农民摆脱了 传统体制的束缚,得以成为真正的民事主体,而家庭及个人私有财产的确定,又为其走向市场奠定了物质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