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论财产保全》,属于数字资料。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本数字文件共63页,文件大小约5.33MB。
![[论财产保全]王国征 扫描预览第1页](https://img.cuwen.com/p60/01/484157_01.avif)
- 专题
- 论财产保全
- 类别
- 其他资料
- 页数
- 63页
- 大小
- 5.33MB
【论财产保全】王国征.pdf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法律系 专:业:诉讼法 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江伟教授 学习期 限:1990年9月至93年7月 论文主题词:论财产保全三、关于诉讼财产保全的时间下限 四、财产保全中的担保问题 五、关于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六关于重复查封冻结问题 七结束语二者的不同表现:不仅法院有权作出保全裁定有时仲裁机构也可 以作出保全裁定,而审判只能由法院来进行:保全和审判的管辖可 能不一致,无审判管辖权的法院也可作出休全裁足.就审判程序而 言,法院作出裁判无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而在保全程序中,当 事人的担保占有重要地位法院就审判程序中作出的判决因上诉而 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法院就保全程序中作出的裁定不因当事人上诉 而停止法律效力。保全制度和审判制度的联系表现在:进行审判 程序的法院有权作出保全裁定保全制度可以使审判程序的判决得 到有效的执行。就保全制度和执行制度的关系来说:保全制度是 为执行服务的,但保全裁定主要是在审判程序中作出的。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下载高清完整版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显示下载地址,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已经购买过?查询 / 恢复下载权限
完整订单号或支付交易号可直接恢复;也可以输入购买邮箱查询历史订单。问题反馈:cuwen#foxmail.com (#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