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主体性的规定与实现-兼析主体论伦理学的有关错误】赵庆祥.pdf

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哲学系 专 业:伦理学 研究方向:伦理学原理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马博宣副教授 学习期限:89年9月至92年7月 论文主“题词:遗德主体性
毕业论文摘要 道德主体性问题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时代课题,面且是一个 十分复杂的课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众说纷的混 乱局面,这就难免鱼龙混杂。为了使研究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运 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揭示道德主体性的内涵 建立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体性理论,就是十分必要的.道德主体性这一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主体性相比,具有特殊的 涵义,否则便没有存在的必要,揭示它的特殊性是本文的主要目 的之一。自然界进化的结果,出现了生命这种物质存在形式。有了 生命,就有了主动作和被动作用的差别,进一步发展就是人和外 部世界的差别。人在进化过程中产生了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
在那儿苦思冥想就能实现的,必须在遵循道德现象的规律性的基础 上,从事现实的道德活动,付出现实的努力才能实现,具体说来 道德教育的熏陶、道德修养的陶冶和社会实践的磨炼是实现道德主 体性的三种主要途径。把社会主义条件下道德主体性的实现问题专 门提出来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社会主义会社会的建立 彻底改变了几千年来少数人压迫、剥削多数人的状况。公有制确立 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主体地位:马克思主义作为唯一科学的 世界观和方法论成为广大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真 正反映广大人民利益的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占据了主导地位,这 一切为广大人民实现道德主体性提供了充分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 由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