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障妇女权益法律问题研究】曹文莉.pdf

所在单位 法律系(本校填系、所):专 业:法制史 研究方向:中国法制史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张震技教授 学习期限:89年9月至93年3月 论文主题词:根据地政权妇女立法
目录 第一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障妇女权益的斗争纲领和立法概况.一、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二、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争取妇女解放的斗争.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障妇女权益的斗争纲领和主要立法.第二节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律保障妇女权益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权利 二、财产权益 三、婚姻家庭权益 四、劳动权益 五、刑事法律中惩治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规定 第三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的特点和意义.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的特点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的意义.
第一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障妇女 权益的斗争纲领和立法概况 一、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一)由一国、一省、一县以至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二)由宗 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三)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 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一一总称之为鬼神 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一一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 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