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产权及其界定问题之研究】杨立新.pdf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律系民法专业 所有权 赵中孚教授 王利明副教投 业:学习期限:1982年9月至89年1月 论文主题词:所有权、产权及其界定 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专
所有权、产权及其界定问题之研究 引论 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局我国日益重化财产和财产所信 权及相关权利的问题。国家不仅保护国有资产所有权,宣告国家财 产神圣不可侵犯:也重砚维护集体财产、个人财产以及外国财产和 联合所有财产的合法权益。从1978年底农村改革奏响产权制度 改革的开始曲以来,历经1982年宪法确立各种财产权利、继承 法确立各种继承权,到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 决定》作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历史性决议,再 经1986年民法通则进一步确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定义与范 围。
利明所著《国家所有权研究》一书第4页所述内容)另外英美法 中信托所有权比较特殊:对信托财产,一个人(受托人)享有名义 上的所有权,另一个人(受益人)享有实际的所有权事实上,大 家公认英美法系国象在民事立法中并没有所有权(wnerSh1p)这一概念财产权(Propertyright)是其用于表达大陆法 在社会主义国家,《苏俄民法奥》第92条规定,所有权就是 在法律规定的范图内占有、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参见《苏联 民法》上卷第233页,原苏联斯米尔诺夫等著,黄良平等译)我 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 一些专著和学者也对所有权的概念作了描述,原苏联法学家中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