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後日本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兼谈日本对中国的直接投资】李友申.pdf

所在单位 国际经济系(本校填系、所):“专 业:世界经济 研究方向:日本经济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 王章耀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1988月91 月
(一)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发展中国家资本的不足(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催化剂(三)带动了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出口(四)就业机会和技术转让的提供者 五日本对中国的直接投资(一)概况(二)存在的问题(三)几点建议
发行的外汇有价证券或对其提供超过一年的贷款。关系包括:人员派遣、长期 供应原材料或买卖产品、提供重要之生产技术.与支店等的建立或扩展有关的资金,其范围如下:、居民等在外国建立支店等所必须的资金,包括支店建立后三个月以内 的运营资金.支店等扩展时所需资金,即伴随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增加所需的资金.2、形态 按照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定义,其形态分为如下三种 、获得证券:是一种出现金、实物、技术诀窍等来取得外国法人发行的 有价证券参加经营的方式。有时出资百分之百,有时合资,但都是对资本金的 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