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发展阶段看税利两种分配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关系中的地位】鲁佑明.pdf

财政金融系 财政学 财政体制改革 安体富数授 90年9月至93月 经济发展分配关系 位 业:所在单(本校填系、所):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论文主题词:专
济关系,为税利分流改革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分析了以利润 分配为核心的各种非规范性的分配方式在整个过渡阶段都可能 交替出现,尤其是在过渡阶段的前期。而在市场经济阶段,由 于国有资产存量补偿不足、结构不合理及在运动中流失的因素 在清产核资时必然体现为国有资产帐面价值的减少,又因为企 业作为理性经济人必然有对资产选择和组合的自由,只有足额 和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资产才会为企业所接受,否则,如果企 业接受了不适用或不足额的资产,而它又必须对其所有者按既 定的资金平均利润率交利,那么,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就受到 报害。而这是与理性经济人的要求相的,因而是不现实的.
目录 企业分配关系中税收和利润的地位 二、计划经济阶段(1949-1978)国家与国有企 业分配关系中税收和利润的地位 三、过渡阶段(1978-?)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关系 四、市场经济阶段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一)是否存在矛盾:“所有权一一利润”的 定式与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 主要以税收形式存在(二)对市场经济阶设国家所有权的考买 1、“拨政货”与所有权归属的重新界定 拨改贷”的历史回顾 对过渡阶段“拨改贷”后企业取学 基建投资贷款所有权属注的考察 对市场经济阶段“拨改贷”所形成的 资产的所有权属性的考察”第一部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阶段之划分 一、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