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古江.pdf

所在单位 法律系(本校填系、所):民法 专.
论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论文摘要)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思想方法。讨论我 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若干理论问题。全文主体共分三个 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和考察了公司及公司法的基本理论。首先 在对己有的公司概念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给出了公司的定义,即 公司是依公司法登记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公司具有 经济性。营利性。人格独立性。组织性。醫依法登记成立等法律特 征,然后,进一步分析一人公司和无限公司这两种特殊的公司形式 的法律性质,指出,一人公司具有公司企业的本质属性一一人格独 立性,应认其为公司.
文章认为,参考各国公司立法的先进经验,我回公司法规应独立于 民法典之外,但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在具体实现途径上应走分散 化的立法道路,在立法步骤上应采取从暂行条例办法向效力、稳 定性较强的法律过渡的方式。本文提出: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应设置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四种公司类型文 章在对这四种公司的特征。利及其对我国经济生活的现实意义作 较为详尽的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在公司法中设置这四种公司类型 的理由,对于在西方公司法中曾出现过的股份两合公司,认为其现 实意义很小,在实践中其数量也在逐渐减少,我国公司法不宜设置 本文还介绍了在公司立法三百多年的发展史中:经过更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