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际技术转让的范畴】牛少兴.pdf

所在单位 法律系(本校填系、所):国际经济法 专 业:世界知识产权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 郭寿康 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日06
引 言 由于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国际分工由商品分工转向技术分工.技术竞争在国际贸易中形成,以及由于各国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不 平衡。国际技术转让活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特别是自五十年 代中期以来,开始迅速发展起来并构成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特别是 国际经济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大规模的技术引进工作从五十年代就开始了,至今已 有四十年的历史。四十年来,我国共引进技术数千余项,用汇共约 三百四十亿美元,①虽然经历了一些挫折。但总的来说。成绩是显:著的。我国的技术出口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十年来起色也不小.从1980年至1988年,全国共出口技术四百多项,总金额约达五 亿美元。
第一章技术转让的含义 第一节技术转让的概念 转让,在法律上,是指某种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某种有关权利 从一个法律主体转移到另一个法律主体的行为。技术,象其他智力 成果一样,属于无形财产,具有可转让性。换言之,技术拥有人既 可以将其技术的所有权让与其他人,也可以仅许可他人在特定时间 内按特定目的使用或利用其技术。这种有关技术的权利发生转移的 行为,通常被称做技术转让。①在这里,让与或许可他人利用上述 权利或利益的当事人叫做技术供应方式技术转让方:被让与或波许 可利用上述权利或利益的当事人叫做技术接受方或技术受让方.不过,在技术转让的实践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