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马列主义的合作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实践】夏若江.pdf

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农业经济系 专 研究方向:农经政筑和理论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罗伟雄副数授 学习期限:1987年9月至90年7月
一、序言:近十年来,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浪潮再一次在我国的神州大 地上兴起。其来势之猛,发展之迅速,以及就其广度和深度而言 部是历次改革运动所罕见。在这次改革浪溯面前,有人顿足,说 什么“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说什么“一分田,二分队,一步一步往后退,一直退到旧社会”。有人迷惘,说什 么“马列主义的合作理论不符合中国国情。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呢?”更有甚者,则离唱资本主义的赞歌,认为“只有农业实行 资本主义化,才有出路。”当然,更多的人则在冷静地恩考,慎 密地探索。“马列主义的合作理论真的过时了吗?”如果试有过 时,那么,它的原本含义是什么?
在《巴桔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又进一步明 确了他在农民问题上的观点:“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 在的地方,凡是象西欧大陆各国那样农民甚至多数还占居多数的 地方,凡是农民没有消失,没有象在英国那样为屋农所代替的地 方,就会发生下列情况:或者农民会阻碍和断送一切工人革命,就象法国现在所发生的郑样,或者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 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方面来,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光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但是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浓民 所有权,只有租细资本家辨挤了农民,而真正的农民变成了和城 市工人有了共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