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公证制度的改革与发展】黎伟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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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法律系(本校填系、所)民事诉讼法 专 业:涉外诉讼法学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 江伟 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年 月至7年9 月四。公证的效力问题最高证明效力 特殊证据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 四法律行为成立效力 五)强化公证效力的对策 五、公证程序问题(一)公证申诉问题 公证撤销问题 公证赔偿问题 立法建议人和法官都可以办理公证事务,三是公证机关与地方行政部门均可 行使。以英、美两国为代表。在他们那里,办理公证事务不仅仅是 公证人的职权,而且依据合同与文书的性质。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 也可以行使这项职权 公证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创立这一制度的目的 在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近代各国的统治阶级都十分注重运用公 证制度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巩固本阶级的统治、在法国,自 180了年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公证法之后,现在已形成了包括实 体法(民法)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和公证人组织法在内的一系列 比较完备的有关公证的法律制度公证人具有双重身份,一是政府 官员,二是自由职业者,公证人的社会地位很高,收入也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