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法中共犯罪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特徵】毕英达.pdf

(本校填系、所)专营,业:测 研究方向:犯罪与刑罚的理论和司法实践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
是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所下的定义.上述共同犯罪概念表明了构成共同犯罪应具备的四个基本特征 主体必须是二个或者二个以上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因此。单个人实施的犯罪,无论是一次或者多次都不构成 共同犯罪,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仅共同实施危害社会行为不构成 共同犯罪,而且当他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也不能与这些人一起构成共同犯罪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除共同或与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一起故意犯 我国刑法第14条第2款所规定的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 罪或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才能构成共同犯罪,否则不构成 共同犯罪。
而只是就共同的犯罪故意的含义予以说明,并且表述的内容又不尽 一致。概括起采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述:第一种表述认为共同的犯罪 故意的含义在于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地参加实施共 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间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共同犯 罪1.第二种表述认为共同的犯罪故意除应包括第一种表述的内 容外,还应具有“各个共同犯罪人对于他们共同犯罪行为所可能引 起起或造成的危害结果,都报有故意的主观心理状态②的含义:第 三种表述认为共同的犯罪故意除有前二种表述的含义外,还具有各 共犯者“都预见到他们自己所参与的共同犯非的危害结果”③、的 含义对共同的犯罪故意之所以会出现上述不同的认识,我认方主要 是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