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控制论程序若干问题的探讨】藏克兰.pdf

所在单位.法律系(本校填系、所):专 业:民事诉讼法 研究方向:涉外民事诉讼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江伟副教授 学习期限:85年9月至88年7月
3.涉港澳案件诉讼文节的达达(二)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1.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元式的发展 2.当今各国对外国判必承认和执行的最一般 余件 3.我国法伴及条约的有关规定 我国国内法的有关规定 A、条件 B、程序我国缔约的双边条约的有关规定 A、余件 B、程序 五、关于“一国两制”引起的诉讼法伴冲突问题(一)诉讼法伴冲突的形成及表现(二)群决诉讼法伴冲突的设想:60 1.制定统一的区际冲突规范.制定统一的诉讼实体规范 3.延立不间区域法院之间的司法互助前度 结束 语.
事诉讼法定任各国涉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交础上进行归纳、究,力图在国际社会的范围内畔决国逐之间有关民事诉讼的问题。如果 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法不定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由于其调整对象的 符殊性,也可将它作为一个独立的字科进行协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很不完备、尤其是涉外编,虽然对一些间 题作了规定,但存在看明显的漏润,如涉外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对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对一些童要的问题,如涉外民事案件的 管辖权问题却没有规定。陶看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外经济 技术贸易交往、文化交流越来心多,涉外民事多件也逐年增加,独 立研究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有关问题,不仅可以为解决这类案件找 到良好途径,完善找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