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乡政权建设的若干问题的研究】耿业忠.pdf

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独体系 专 光 泌 业:中国宪法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董成美(在职人员填后者)副教授 学习期限:85年月至88年7月
前官 乡政权,又称农村基层政权。它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政 治体制在农村设立的基层政权组织,是整个国家政权机构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按照现行宪法和186年第二次修改后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 定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二部分政权机构组织。其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 村中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则是乡(镇)人民代 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农村中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从实践来看 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直接担负着动员和组织亿万农村群众,实 现党和国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建设任务的重担,是党和国家在
维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业 的顾利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