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劳分配】余志强.pdf

所在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本校填系、所):专 业:政治经济学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李光宇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85年9月至88年7月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按劳分配(初稿)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思想是以社会 主义阶段具有较高的生产力水平为起点,以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为 前提的。今天,社会主义实践告诉我们: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 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不高,商品经济不仅存在而且函待充分发展.那么,在社会主义存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还能否贯彻按劳 分配原则,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需要回答的重大问题,也是 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工资制度改革)实践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个人的财产。”这样,劳动就成为劳动者取得个人消费品的唯一手 段和尺度。同时,按劳分配的“劳”是指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它不 承认劳动者个人因客观生产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劳动效率的高低.2按劳分配的客体只能是个人消费品,而不包括劳动者创造的全 部劳动成果,因此在分配个人消费品之前要由社会进行各项必要的 扣除。3按劳分配要求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对劳动量进行 科学统计是按劳分配的本质要求.与上述内容相适应,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的模式有如下特点:1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直接属于宏观层次,即由社会对每一个劳动 者实行统一的,直接的个人消费品分配,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2 劳动者领取个人消费品凭借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