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实践活动的万法论】陈立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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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中央团校哲学教研室 专 研究方向:—认识论 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杨焕章副款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刘炎副教投 学习期限084年月至8年7月试论实践活动的方法论:认识如何回到实践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认 识是主观的,而实践是客观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所以.必须借助于一系列的中介环节,才能完成由前者向后者的过渡。这 些中介环节,从实践的角度讲,是物质的手段工具。而从认识的角 度讲。应该是什么呢?人们提出了“实践观念”的概念。认为实践观念是从主观认识 到实践的中间环节。实践观念的内容简宴地说是关于实践结果和过 程的观念模型,即目的和计划,这个概念的提出。在认识论研突中 引出了一个重大的课题。使人们对于“认识如何回到实践中去”这 个问题认识得比过去清楚了。所以它是很重要的,但是,它并没有 完全解决这个问题。果。构成实践活动的基本结构。所以人们有时就把实践活动的构成 简称为“两前提三要素2另一类是非结构要素,它们分别与目 的和结果相联系。与目的有关的是实践活动中的非理性因素。如意 志。信仰、热情、信念等。与结果有关的是实践的效果、效益以及 付作用等因素:结构素与非结构娶素相互之间形成一定的联系.相互作用。形成实践的过程 单个主体参加的实践是基本型态的实践,因为这时各个妥素及 其相互关系都很简单,单纯。所以又叫做简单型态。在这种型态的 实践中,主体就是主体,不是容体客体就是客体,不是主体。在 同一实践中它们不会交叉。也不会兼有双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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