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瑞典的雇员投资基金瑞典所有制度改革的一次尝试】李天庆.pdf

【评瑞典的雇员投资基金瑞典所有制度改革的一次尝试】李天庆.pdf

所在单位 国际政治(本校填系、所)国际共运 专 业:当代共运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黄安淼教授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年 月至盲 1983年底,瑞與议会通过了《利润分享税法》和《调整全 民保险养老基金法》。①由此,在瑞典讨论了十年之久的延立雇员 投资基金的问题,终于以立法形式加以确认并付诸实施 延立雇负投资基金的问题,在瑞典各政党和社会利益集团中臂 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瑞典工会联合会(L0)与社会民主党(SA)是延立雇员投资基金的积极倡导者,认为它是瑞與经济 民主化的中心内容,而资产阶级政党及其利益集团则一致强烈加以 反对。把雇员投资基金视为“西方世界从未目晴过的最大规模的没 收举动”。一。属员投资基金产生的条件与原因 关于实行雇员分享利润和建立集体所有的雇员基金问题。并非 瑞典国内首先提出的。西德,法国,英国、荷兰。丹麦等国这一问 题的提出要更早一些。例如,英国工党在1973年就提出向企业 课税以建立全国工人基金的建议。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丹麦工 人运动也提出了由工人控制资本积累的经济民主要求,并产生了一 些相当激进的建议。在71年和79年,丹麦社会民主党两次向议 会提出建立工资收入者基金的建议,主张以向雇主课税的方式在 35年内使工人的股票达到公司全部股票的一半。①然而,这些建 议都 未能形成立法加以实施。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