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间的刑事法律关系展望】张晓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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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刑 专 研究方向:刑传的理论当实践 指导教师或推荐2作富教授 人姓名、职称:明家宝副教授(在职人员填后者)学习期限:84年7月至86年7月序言 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 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草签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标志着历史上 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终获圆满解决。这是当代世界历史上的重大事 伴c 《联合声明》庄严宣布:中国政府决定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届时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声明》同时宣布了中国政府在恢复行使主权后对香港的 一系列基本方针和政,包括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 的规定议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由咨港当地 人自已管理,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在其他方 面享有高度自治权.一、香港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 要探讨将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之间的刑事法律关系,对于 现时香港的刑喜法律制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无疑是必要的.香港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鸦片战争后,英帝国追使清政府先 后签订了三个不平等的条约,即一八四二年的《雨京条约》、一八 五八年的《中英北京条约》和一八九八年的《展拓香港界址专约》 强占和租借了整个香港地区,从而开始了对香港进行殖民统治的历 史。这种殖民统治的一个直接产物是香港法律制度的殖民地化,表 现为否港的法律以英国的法伴为其概源和范本,香港的最高立法权 和司法权属于英国政府。从香港法体的游源和构成便可清楚地看出 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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