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榷盐法若干问题初探】杨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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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历史系(本校填系、所):中国古代史 专 业:隋唐史 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或推荐 人姓名、职称:(在职人员填后者)沙知数授 学习期限:8年9月至877月本文讨论了唐代權盐法中的五个问题 一、《两种椎盐模式》分析唐代两种盐专卖制度一直接专卖 和间接专卖制的特点以及后音取代前者的原因,意义和影响,对 唐代盐制问题上存在的一些误解做了初步澄清,二,唐代盐政由盐铁转运使和度支使分东。西路掌管,此为学 界所习知,但专门研讨这种体制的文章似尚未见。《盐政二使分掌 制》较系统地论述了这种体制的起因,特点以及这种体制在后来所 发生的变化.对某些有分歧的问题,是出了自己的见解.三、销盐分界一般被认为源于五代,《专卖制下为盐销界问题》 则通过史料论证了此制实滥觞于唐朝,而五代以后的销界分界应是 唐法的增损因袭。前言 權盐,亦即盐专实,是中国庆代王朝经常实行的一种财政政策.封建官府通过对食盐的垄断经营,强迫人民接受官定高价,从而年 取巨利。增加财政收入.唐代權盐法始行于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它在唐代 财政史上的地位极其重要,对唐代后期的社会政治。经济、军事都 有深远影响。在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以前.唐朝的盐利 岁入达到甚至超过其他赋税岁入的总和.在“两税法”实行后,盐 利与两税成为唐朝财政的两大支柱,研究唐代權盐法,有助于深入 了解唐后期的社会形势面貌 陈寅恪曾说:“唐代之史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结束南北朝相 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宗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经济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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