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性质和作用】戚少森.pdf

国际政治系 科学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曹志昭副教授 8年9月至867月 所在单位(本校填系、所)业:向:方 教 师 名、职 称:学习期限:专 研究 指 导 姓
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性质和作用问题,是我国目前的改革实践 提出来的一个现实理论问题。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内容之一,就是 确立国家与经济组织的正确关系,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的经济职能.为此,必须对国家在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一个 明确的、科学的认识。而国家的职能义是与其性质相联系的,归根 到底是由其性质所决定的。如果不联系国家的性质进行研究,便不 可能获得对职能的真正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改革是一项系统工 程,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娶求政治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
共同体称作“共产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终生致力于共产主义的理 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他们的国家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在对欧洲1848年革命和巴黎公社革命的理论总结中,他发展 了早期著作中无产阶级专政的萌芽思想,找到了实现共产主义的板 本途径,并提出了“社会共和国”的思想。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在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行经典概括的同时,又把共产主义 本身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这样一来,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 社会中国家和社会一体化的设想,显然也适用于他们设想的共产主 义的第一阶段,即我们后人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