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西广盐商】王小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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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搁在代处 请经而史 学习期限:2年2月至4年12月 系(所):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清代两广盐商 王小荷 清代的盐商是特殊的商人。他们是官商,享有行盐坐断权,身 份地位与一般商人亦有所不同。两淮盐商的豪富,长芦盐商之切近 官廷,是人们所熟知的。而两广盐商,不论在财力,或在政治势力 方面,均不能与两淮。长芦商相比即使在全国各地的盐商中,他 们也是比较差的。那么,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何在?两广盐商有些 什么特点?它经历了那些变化?这是本文要回答的问题,并希望通 过各种分析,从一个侧面反映封建社会的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需要 说明的是,本文所涉及的两广盐商,指的是丽广行盐区的盐商,两 广行盐区包括广东、广西两省,福建汀州府,江西南安、赣州两府 及宁都直隶州,湖南桂阳、郴州两个直隶州以及贵王商取消,设里排之法,其目的很明确,是为避免“豪强将资强占 要地关津,不容商民贸易,欺压诈害”①。但是实际上,里排之法 并不能奏效。尚之信的部下,仍旧倚势占据盐埠,当时有人说:近 虽橄召里排承贩,嗟乎!安得有真里排承之哉?”②从整个两广盐 区看,这个说法不免失之夸大,但至少表明有一些盐埠未能实行里 排之法,仍为尚之信部下控制着。直到三藩已平,李士桢巡抚广东 时,还查出高州府诸埠“承埠之曾世奇等,皆系假冒里排。实为势 要占据”③。还有的盐埠,为奸商所占,如连山县,有“奸商钟鸣,假冒排商④。信丰县有好商张元前。“起埠于信,借私盐之例,肆行攘取”。可见里排之法对不法商人的打击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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