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1901年-1911年中央官制改革研究】鞠方安.pdf

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摘要:清末(1901年一1911年)中央官制改革研究 翰方安 2000年4月29日 作者
清末(1901年一1911年)中央官制改革研究 论文摘要 官制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典章制度,随着国家的产生而逐步形成和完善,属于 国家上层建筑范畴,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相对应。官制与政治制度的关系是,政治制 度规定一个国家基本的社会制度,官制则是在这种基本社会制度指导下的设官分职,人员配置等。就是说,官制应涵盖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它指官制产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第二,它指国家各机关的设置及其职权范围、内部分工、官员 配置,同时还包括官员的选拔、考核、陟、封爵、俸禄等等的制度规定.清末官制改革的时限,本文将其界定在1901年一1911年。
各地新军的编练:邮传部成立后,接管各省官商铁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中央各机关扩张权力,是清末官制改革中的普遍现象,与清政府集权中央的目 的一致,但引起地方督抚的强烈不满,并由此进一步导致统治者内部的分崩离析,这 满汉复职的取消和官员专任的发展各机构管员向专任发展,强调专业知识,是清 满汉复职造成了统治机构的雕肿,腐败和效率低下,并制造许多矛盾,而且皇 帝还特简亲王、郡王、大学士管理部务,官员的兼差也十分普遍,这进一步加剧了政 从商部设立时起,满汉复职的制度开始打破,至丙午改制时,则明确规定各部 堂官均设尚书一人,侍郎二人,不分满汉,满汉复职正式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