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志馆馆刊】三 - 浙江省通志馆馆刊编辑处杭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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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徽求渐江續通志逸稿啟事 其體裁一仍舊志而采亦未備盖未經纂述之本惟披沙抹金亦颇有可采用處兹查舊志分類是 民國初年浙江修志局所纂通志稿原藏省立圖書館中本館成立後會向其元藏書處借知 時必有所轉錄不知其稿何時散逸用特廣為微求如有收藏是填稿件者希即通知本館以重價收 项志稿所缺尚多計缺古權税祥巽封爵職官選名宦寓贤方技仙稞寺觀經籍藝文雜記十四類當 購俾此續稿亦成完快藉供今後纂述之資不勝企 本刊啟事五 删除,凡前著述,均按其性質歸類,从篇首標明一遗稿一二字以識别。又将一章 本刊兹為免除印之繁取查之便起見,自本期起,特將凡例略加修正:一著一一 一館務一一一佛歸一,統名一館務一。特此聲明,敬希亮警。浙 藝苑:+:孫旗(九三)九三)九三)2 刊馆馆 部 七區文物展二十首:项元(俞(九六)九四)期 館務 關於築人物合傳之商:九八)九七)九九 九九 本館函送各鼎修志要七十六份請通令参照理由 浙江省政府公函准西各縣修志事概要辦理由祈查照由 本函乌函本銘浙東西事處组规程等件希查照備案轉行雨行著借查由 本館代冤定本志料區表希查照 本銘代電發采還方法附第一至八采希查照由 浙江省政府代:准函費館浙東西事處规程暨事通希備案等由復請查照由殺,茶毒實甚,浙人有子遗,前人以惡名,亦不為過,今日對於此事書法,應如何始為合度,得一言以為折.自昔然矣。陳三國志之帝魏蜀,非有愛魏有惡於蜀也,晋承魏不得不爾。反之,習齿之漢春秋,亦非有愛於蜀 之人,自今日視之,於民族大,不足取。此在舊時,帝制所關,自不得不太平軍為匪,然太平軍在浙焚掠 答曰:法古所重,然時勢殊,往往隨之而變。蓄在昔史家每依其所處時勢境况而有轉移,初无一定,正之爭,2 免為古人所者也。在帝制時代,出从不得不然,衡以史学精義,殆無是。陳習馬朱公,長於史學,不知之?特不 之通目同於習黄。一為北宋人,一南人,亦因其所地位使然。昔人亦會及,故害法含有發之義者,不,有惡从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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