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志馆馆刊】四 - 浙江省通志馆馆刊编辑处杭州.pdf

浙江省通志館館刊目次 论著 浙江人四 浙江通志人物表及到得們 孫延剑(余绍宋 九)最載 洪椿(四)處州府人志草目 重浙江(五十同憶一章)C浙江紫普院掌故微存 劉祝(孫延剑(三)三)李古.初 乾隆四浙江進呈秘籍之十大藏書家:洪換椿(张(五七 五二 海帘王傳 奉化朱孔略納 上虞君傅陈(宋慈抱(王国维(六四)六五)六九)序記 衢縣慕 余恕朱(目 次 普说文解字經正字後 宇校自序 東本草条(方成(童第德(七三)七二)七一)1
论著 浙江通志人物總表及列傳例 余超宋 一列傳之前,须列一人物總表,將以全省人物,使不合傅侧而又不能落之人得所歸宿,意在寓彰之微,備後史 之補亡也。史志须立人物表之,發章寳齊先生,以前方志所未見者,其大見於所作毫州志人物及湖北通志 存稿人物表例,藍師班固漠古今人及常华陽國志别之意而通之,法至普也;特以雨志俱未成書,(今章氏遗,其表式若何,今無稽考,因師其意而復通之,號日總表一,非獨經,固已别具规模.二實言人物须列表之理由日:通古之史,所書事,多取簡故實非如當代載,得从耳開目見,實可以互乡; 曹中有和州永清雨志,而磨州志人物例,故疑其未成書。湖北通志今存存稿數卷。
亦不獲已耳.七昔者知之識范史也,其到傳題目,全姓名,歷短行於卷中,字於標外,其子孫附出者,注从祖先之下,乃類俗之文案孔目,草經方一。从是後之史家,咸以人名下加子注為病;不知史表,已有子注,正史且然,何况 八兹定列表方法如次:皆不可知,於花名點卯之簿;非惟無用,而欲執簡御繁之精意亦荒矣!兹故於表中悉加子.方志!则推其例而至从人名下一一加以簡略之記戴,又奚於史裁若到表而戴姓名,其人之籍實時代,乃至出處,一表以旁行斜上為定式,寳齊三表之式如何,未群,兹分五格:第一格為明史以前正史所戴之人,第二格為清嘉 志清史稿及清史列傳所戴之人,第三格為舊志及各府廳縣志(以下各志)所載之人,第四格為續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