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宪周报】二 - 省宪周报社.pdf

第二期目次 制權之源及浙江制之根據 孫增大 人民對於制應當浅意的重要頭 方 豪 中國今日應探用省自治制度 浙起草之經過 静遠 浙江制患與各法團:静遠 督豪电之響應 龍 門 黄河流城之省患潮 近世重要各國法發生之小史 浙江省法草案
被人居,自己之田而被人耕,於是诀倔起!振臂 二 人之所 疾呼一乃與少數人宜而不勝,屈服於 少數人權力之下,而仰其鼻息,而任其使,或且 受其鞭焉!此举所受之苦痛!正天所以(甲)德 法 人 夫也 者,昔人之 者!一放資任L之罪思實无所用其哀與惆惜 所一民 心奥天 勇夫L暴力之下,生侠客陳涉突起,一呼 然而苦痛既深,反動斯烈一威之下,必有(乙) 法 心也!試就物理 而倒秦,蔡出亡,一電而覆袁氏,此愿史上之 教訓,實與乘以對抗少數人之助力與晋也!故 人數少 言之,於一人 浆之毛羽既豐,不已,一呜人,不飛 黎之屈服於少數人也,亦為一時的,強制的,逅 已,一飛冲天!
之事,為一國國民之事,必經國民大會為人權之 为言乎省會之擅專疏忽也—盖一國制 意,不能代表改造的民意省會的權,按照省 會暂行法第十六第一之定,限於決本 宜言L而後始可國患會識粗法一省制之事,為一省省民之事,必經省民大會為自治之宣言 省單行條,假以不抵觸法律命合為限二盖 其守法,不許其造法今乃越姐代,單獨負造,既有先見之明,當登廣告,通知全省人民,而後始可省會粗法,省會對於省自制 對於鲸東去之省會而忍此下井投石L之论 法之任,對於省民為侵權!對於國惠為造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