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八51 - 北京印铸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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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合 目錄 部合 教育部合二则 司法部訓合二则 公交 呈 内務長沈瑞呈 難能恶請特文(附單 長亭質孝婦姚張氏節孝婦劉旅氏等行 大元為种十任 廣告 節略(籁)吉林省長呈吉林省吏治年來情形政 公 合命 十月一日第以1一百九號 即命其於五日内速正居期無該上人是否已合浦正均應於收上狀後第七日即將全卷連 自 移 亦不宜 宜周详雙方顾一面不使上人得藉以拖延一面又不使上人因限期短迫致有不能 過短此中權衡愿就案情繁简及上新人住居之遠近而定判長本有定此项補正期限 部印 中華民國十六年九月十七日 司法總長姚震 師 检 察 方 检富 腿 检 检 察 長長長 司法部訓合第五三二號 合 新山黑吉奉宜京 疆东江林天款師 高 等 检容 察 检 察 長長 東 致各該人等之傳票及通知書等愿的察其身分如係上中等入即於各人姓名之下加君字以示除分 查民事或登記當事人原人民刑事案内人定人等應興刑事被告人有别後检送政院公票 华档一日第罚千一百九號 清光赭間本縣奇荒捐一千石赈濟民戚族中之質病無以存活者解衣推食使无凍 以上二人核與褒揚條例第一條第一第二第三等款规定相符應实給予孝义可風字樣圆 一現存任光周年七十六河南涉縣人孝事父母務博欢心母病奉侍湯藥衣不解帶及遭大故禮哀 心忠厚處世和平鄉望允学人長戚族中不能婚葬孤寡不能自給者瞻邮備至毫無吝色 以上一人核與褒揚條例第一條第一第三第六等款规定相符給予依仁幸字樣 已故楊振腾福建思明縣人熟心公盆民國七年捐助厦門大學經費五千元十四年倡辨華僑救鄉會宅 籍捐重修西門外大石橋行人便戚欣中婚葬无力辨者力饮助毫无德色 以上一人核與褒揚條例第一條第三第五第六等款规定相符應实給予羲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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