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制度志资料长编初稿】编薛祀华蔡世新.pdf

《温州市志农业卷》之一 3260000424283 《农业经济制度志》资料长编(初稿)合订本 温州市农业志编辑部 一九九三年二月
《市志农业卷》长篇资料之一 《农业经济制度志》第一章一第一节 第一章封建土地所有制 温州的封建社会近二千年。在封建社会里,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的小土地所有制相继并存.近现代富农 经济也有所发展,但国家封建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交替,占 主导地位它制约着封建社会的经济政治诸方面.第一节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滨变(一)前封建社会概况 据出土文物考证,四千多年前,瓯越人已在瓯江、飞云江、敖江 下游河谷及沿海平原定居,从事渔猎和谷物生产。西周时,瓯越人已 使用青铜器。乐清县白石镇杨柳滩出土的石器中,即夹杂有青铜农具 之卑,之酱,鲛盾利剑为献”。
南阳令,寻弃官归。建安中(196一219年),又以起义兵捍寇 有功,授东部都尉,进安乡侯。”这个蔡敬则就是当时著名的土著大 地主.从三国东吴、两普至南朝,温州的地主庄园发展很快。自汉末黄 巾大起义以后,黄河流域战祸连年不断,温州比较安定,这为地主庄 园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东吴奉行“世将制”和“奉邑制”又扶植了一批军功地主。将帅父死子继,兄死弟代.部将凡有军功即 赐奉邑,结果,奉邑即转化为军功世族地主的私有土地,士兵也转化 为军功世族地主的部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