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若干问题研究】金瑞林.pdf

亚洲开发银行授助项自-—中国2090—2091 中国环境与自然资源 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ASTUDYONCHINESE LEGISLATION OF ENVIRONMENT AND NATURAKRESOURCES 金瑞林汪劲著 北京
中国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 若干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试行,1979年)以来,中国的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已经得到了长 足的发展。在这20年的时间里,中国除修改制定了《环境保护法》 定、《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制定,1996年修改)《大气污染防治 法》(1987年制定,1996年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制定)等5部以防 治环境污染为目的的单项法律,以及《森林法》(1984年颁布1998 资源法》(1986年制定)和《土地管理法》(1986年制定1998年修 订)、《水法》(1988年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制定)《水 开
要介绍了中国地方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的依据,地方环境与自然 资源立法的权限、范围及其效力,地方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的原 则,以及有关对地方立法进行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估审查问题.本书的第五章对中国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原理与制度作了论 述。从中国的立法体制出发,就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以及 立法权(行政权)的划分作了介绍,并且还介绍了环境与自然资源 法的立法规划.本书的最后(第六章)对中国环境与自然资源法的立法技术问 题作了论述,提出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应当注重科学性、合法性和 协调性,并且还对有关立法技术,如法的结构、法的名称、法的内容 以及法的但书的制定方法作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