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高忠智西苑.pdf

高忠智,1989-1993年,就 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 法学学士学位。1993-1996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郝颖莉,1989-1993年,就 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 法学学士学位。1993-1996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出版物:1、《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简史》 作者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9月出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 作者之一,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出版.3、《中国法律体系与法学原 理》作者之一,,1997年11月出版。
损害赔偿/高忠智,郝颖莉编著一北京:(法律之光丛书法律帮你忙) 1.损I.①高②郝Ⅱ.赔偿一法律解释一中 国 Ⅳ.D923 核字第32137号 损害赔偿编 高忠智郝颖莉
序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受理的民事损害赔偿案件 的数量呈上升趋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民事争议,已经成为 人们的一种共识和普遍要求。但是,当人们的民事权利遭到 侵害时,并不是每个受害者都能够想到或者首先想到拿起 法律武器去勇敢地捍卫自已的合法权利。有的人会采取消 极的忍气吞声的态度去对待自己遭受的侵害,甚至认为“吃 亏是福”,不愿意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斤斤计较”.我们认为,这种消极地对待自已的民事权益的态度,与努力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我国国情是 不相适应的,是对自己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 